商务部:抓住RCEP机遇 优化我国境外农业产业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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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22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宁迪 李若一 见习记者 魏婉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后,已进入生效倒计时,我国农业领域应该做好哪些准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22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宁迪 李若一 见习记者 魏婉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后,已进入生效倒计时,我国农业领域应该做好哪些准备?
在今天上午商务部举办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二次线上专题培训上,商务部国际司司长余本林强调,在农业方面,要积极拓展我优势农产品出口,扩大进口选择,优化我境外农业产业布局。
RCEP生效实施后,日本是我国新增的一个重要自贸伙伴,同时,日本也是我国最大农产品出口国,根据RCEP协定内容,中日首次达成农产品关税减让安排,日方承诺给予我零关税待遇产品从20%上升至63.3%,涵盖了大部分水产、果蔬、茶叶、加工食品。
同时,中韩、中国—东盟也在若干农产品上作出了超出双边自贸协定的开放承诺,东盟对我加工对虾、马铃薯、香肠等给予零关税、韩国对我鹿茸产品给予零关税。
余本林认为,各地企业要充分把握发挥产品优势,把握好这个机遇,充分挖掘与日本等成员国农产品的贸易潜力,扩大农产品出口。
此外,澳大利亚、新西兰是我国牛羊肉、乳制品重要进口来源,东盟盛产热带水果,日韩在加工休闲食品上在国内也很有市场。“相关企业可以有选择地扩大进口,拓宽国内消费选择,满足国内消费升级的需求。“
“RCEP区域是我农业走出去的重要目的地,占我农业对外投资存量比重超过40%。”余本林指出,东盟在投资负面清单中对农业种植、畜牧饲养及产品加工上作出了高水平的开放承诺。
比如,泰国取消了大米种植、畜牧饲养、蔗糖加工等领域的外商准入限制;越南取消了水产品、植物油、乳制品加工等领域的外商准入限制等。余本林认为,我国企业可以结合自身发展策略,加大“走出去”的步伐。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文章来源:《北京农业》 网址: http://www.bjnyzz.cn/zonghexinwen/2021/0323/7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