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被“强迫上楼房”?中央农业农村部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近几年,少部分地方政府不顾及农民的个人意愿,以各种理如合村并镇、撤村并居、新新农村建设等,强行拆掉农民故居,赶农民上楼房。史律师就就到过这样的咨询:“对方拿着一个
近几年,少部分地方政府不顾及农民的个人意愿,以各种理如合村并镇、撤村并居、新新农村建设等,强行拆掉农民故居,赶农民上楼房。史律师就就到过这样的咨询:“对方拿着一个盖有红章的文件来强迫我村搬迁,好像是合法的,但给的补偿完全不考虑我们今后的生活保障,我该怎么办?”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要求: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史西宁律师为大家讲解文件为农民带来哪些利好!
一、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
在拆迁实践中,不少地区为了加快农房建设、危房改造进程,采取“一刀切”建设改造或不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村委会就擅自决定对村民房屋实施拆迁,很多村民敢怒不敢言。
通知强调了要依法规范盘活利用行为。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宅基地管理,要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
其实这已经不是农业部第一次强调不得强迫农民“上楼”,在2019年9月《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就曾明确指出,要充分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不得以各种名义强迫农民上楼。可以看出国家对“强拆强建”、“强迫农民住楼”的情况很重视,态度也很明确:严禁!
二、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
实践中,有的地区为了加速乡村建设、宅基地盘活整治进程,有时候会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拆,村民有苦难言。
针对这一问题,该通知中指出,要守住盘活利用底线。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宅基地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市场监管和传统村落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
?
三、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农村,进入城市务工或生活,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留在农村的宅基地该如何处理?进程落户后自己在农村的宅基地就自动退出了吗?
大家不要有后顾之忧,通知明确指出: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复杂,但绝不能搞“一刀切”,不得强迫命令。?
其实很多地区也在陆续依法出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以安徽省为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就指出,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权益。进城落户农民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继续保持不变。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无论宅基地有没有建房,这都是农民的重要合法财产。农民保护自身合法财产有国家政策支持,如遭遇非法拆迁大可以放心维权,面对“强迫上楼”的拆迁方,要坚决说不!
文章来源:《北京农业》 网址: http://www.bjnyzz.cn/zonghexinwen/2020/1109/589.html
上一篇:戴彬彬调研区农业农村局
下一篇:主栽品种11个,下摆种子800吨!方正县农业联合体